山東省日照師范學??荚嚬芾碇贫?/p>
一、考試命題及閱卷要求
統考科目根據教務處統一安排,各任課教師應認真進行命題,確保試卷質量,平行班級統籌命題,并將A、B卷交各專業教學部審核,審核后統一交教務處審核、存檔,試題不得泄露,不得重復、循環使用;
技能課老師應認真組織技能考試,成績由平日成績、期中成績、期末成績三部分構成,分別占比20%,30%,50%。
考查科目自行組織考試(試卷要求參照統考科目),成績由平日成績、期中成績、期末成績三部分構成,分別占比20%,30%,50%。
考試結束后根據參考答案認真進行閱卷,按時提交學生試卷、記分冊及電子成績、試卷分析、教學工作總結。
二、考試紀律要求
1.考核分為考試、考查兩種方式,考試分為平時測驗、期中、期末考試??荚嚳刹扇」P試、口試、開卷、閉卷或多種方式結合的形式??疾橹饕菍W生作業、實驗、平時學習情況、參與課堂教學等教學環節效果的檢查,還可以采取測試方法,但不能用考試代替考查增加學生負擔。
2.考試命題:為了確保教學質量,要爭取逐步過渡到教考分離的管理方式。必修課考試要擬定A、B兩套試卷,平行年級有兩名以上同學科教師的,應共同擬定A、B兩套試卷,由部長和學科主持人組織審定。
3.試卷保密:試卷在命題、審題、印刷過程中要嚴格保密。凡是接觸試題的教師都要做好保密工作,不能以任何借口泄露考試內容。違者按有關教學責任事故的規定處理。
4.考場監督:加強考試管理,考試期間學校領導、教務處、相關科(部)室以及所考學科的教師必須到考場巡視,解決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。
5.違紀處理:在考試期間對教師違紀按教學責任事故處理,學生作弊按學生獎懲條例處理。監考教師認真填寫考場記錄表。
三、學業成績的考核與評定
1.對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考核與評定,是督促學生全面、系統地復習掌握所學的基礎理論、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,也是檢查學生的學習質量和教師的教學效果的重要環節,對學生的考核與評定應以考試為主,考查為輔,鼓勵采用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。
2.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標準的要求命題,不出偏題、怪題,綜合題要突出考查學生分析問題、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綜合創新的能力。命題要依照考試要求,做到數量適度,難易適中。試題需從易到難,形成梯度。命題要使班級所有學生的考試成績分布合理,能夠真實反映出每個學生的實際水平。
3.在考前復習階段(或授課過程中)教師不能以劃范圍、擬重點等任何借口或其它手段泄露考試內容,確保檢測效果。
4.教師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成績評定,不能以個人感情隨意增減分數。對于以獨到見解、創新思維取得的正確結論要充分肯定,給予鼓勵??荚嚭蟀唇虅仗幰髮⒃嚲矸治?、學生成績送交教務處,成績報出后,不得隨意更改。